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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简介


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是由省内志愿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企业、金融机构、投资机构等组织和知名企业家、慈善家等个人自愿组成,并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成立,于2023年8月29日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慈善组织)。2024年2月5日,经省政府同意成为“6·30”活动受赠人(省本级)。

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接受农业农村厅、省民政厅等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,坚持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,独立承担社会捐赠资金募集、接收、管理和拨付等工作。本促进会的业务范围是依法接受使用社会捐赠;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;助力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;助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善治;开展相关专题调研,选树推广典型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