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自登记成立以来,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,始终坚持办会宗旨,加强内部管理,依法依规、积极开展业务,各项工作开局良好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特别是,于2024年2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,被确定为广东“6·30”活动省本级受赠人,全力支持和配合省“6·30”活动办开展“6·30”活动,主动联系对接、接收省直党政机关、中直驻粤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和会员企业捐赠,目前78家单位已确认由我会接受捐赠额2016万元,其中已到账1228万(含100万物资);今年上半年,组织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、第二次会员大会,增补副会长单位3家、理事单位10家;承接实施“广东典型乡村社会变迁研究”“广东省农村困难老人帮扶公益调研”和中国乡村发展协会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课题项目;组建乡村规划建设、乡村文创、数字化供应链、区域公用品牌专业委员会并开展相关主题沙龙活动;参与举办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龙川半程马拉松暨“深跑圳链”乡村振兴马拉松、“爱心公益小店”助力乡村运营等活动;深入开展典型村建设、会员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走访调研。
为保障本会新年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章程》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》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会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定于近期收缴2024年度会费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
(一)副会长单位、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;
(二)理事单位、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;
(三)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因受财政预算管理限制而不能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核准,可豁免会费。
二、会费缴纳会员名单详见附件,请各会员单位按照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章程》第五十六条规定缴纳会费,并在缴纳时备注单位名称。本会将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《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(电子)》。
开户单位: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沙河支行
账 号:44056601040011684
三、请各会员单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会费缴纳,如遇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促进会秘书处联系说明。
附件: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2024年度会费缴纳会员名单.docx
(联系人:余庆斌,电话:83629673、13016068454,邮箱:gdsxch2023@163.com)